【导语】2013年5月20日消息,阿富汗搁置女性保护法。阿富汗议会18日激辩女性权益保护法案,未能达成一致。议会下院议长阿卜杜勒·易卜拉希米宣布推后再议,但未说明具体日期。 两派激辩 18日讨论的法案源自总统哈米德·卡尔扎伊2009年签署的《消除针对女性暴力法》。《消除针对女性暴力法》首次把家庭暴力、童婚、逼死女性和买卖女性等列为犯罪。 法令当时没有经由议会通过,而要成为可持续有效的阿富汗法律,法令须获得议会支持。就《消除针对女性暴力法》内容,保守派与世俗派分歧严重,双方激辩大约两个小时。路透社说,保守派反对其中至少8项条款,包括女性法定结婚年龄为16岁,建立家暴受害者收容所和把男性合法妻子数量减半至两名。 乌鲁兹甘省议员奥贝杜拉·巴拉克扎伊反对给女性结婚年龄设限,乌鲁兹甘省是阿富汗女性文盲率最高的省份之一。卡皮萨省议员阿卜杜勒·哈瓦西则指责,所谓受虐女性收容所“道德败坏”。另一些支持法案的议员则要求,加重对侵害女性犯罪的处罚,如强奸和殴打。 顽疾难除 塔利班统治时期,妇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,当局禁止开设女子学校,女性必须在男性家人陪伴下才能出门。 塔利班政权倒台后,女性重新赢回接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。然而,女性上学和工作依旧面临安全风险,不少人被迫放弃。权益保护组织谴责卡尔扎伊政府做得不够、卡尔扎伊在保护女性权益上立场动摇。2012年,卡尔扎伊对宗教界人士颁布的“行为准则”表示支持,这一准则允许丈夫在特定情况下殴打妻子。 阿富汗推进女性权益保护,但童婚和女性遭受虐待仍不时见诸报端。2012年,阿富汗警方解救出15岁的少女萨哈尔·古尔,她被哥哥卖到巴格兰省后,遭婆家人长期囚禁并被拔掉指甲、烫烙铁和折断手指。 |